
事实胜于雄辩 │ 巴苏尼染色机存在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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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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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凤竹公司与巴苏尼公司双方买卖合同纠纷历经三个月,近日凤竹公司收到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清者自清,针对巴苏尼染色机存在诸多质量问题法院予以认定。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间,凤竹公司与巴苏尼公司陆续签定6份《设备购销合同》,共35台高温生态匀染机,合同总价为2082万元,凤竹公司已依约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剩207.7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作为质保金待验收合格后支付。因上述设备质保金未付,巴苏尼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以上述6份合同质保期均已到期、付款条件已经成就为由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剩余质保金207.7万元及利息损失。
针对上述案件,凤竹公司积极应诉,及时向法院提供证据并进行答辩,晋江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2月4日两次开庭审理,最终作出【(2020)闽0582民初14662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二、案件判决情况
(一)法院认定:
1、巴苏尼公司应当依约证明其交付的设备符合双方合同验收标准,并具备验收的客观事实。
2、验收应当是双方共同验收,凤竹公司以其出具的验收报告主张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巴苏尼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内提出异议,亦未要求与凤竹公司共同确认该质量问题,凤竹公司以该验收报告所载主张其进行验收时存在的质量问题,法院予以支持。
3、巴苏尼公司至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涉案四宗合同所涉及设备存在的能耗问题进行过整改,并已整改至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凤竹公司主张该四宗合同质保金支付条件尚未成就,法院予以支持,巴苏尼公司主张凤竹公司向其支付质保金,法院不予支持。
(二)判决结果:
1、凤竹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向巴苏尼公司支付37.3万元及利息损失。
2、驳回巴苏尼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法院认定的质量问题如下
1、明确存在门盖易变形、进布塑料管进布易顶到特氟龙管、能耗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情况。
2、明确存在能耗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情形。
3、明确存在门盖未加保护、气泡多的问题。
4、明确存在提布纶喷嘴泄漏、主泵损坏等质量问题。
5、明确存在主缸缸盖易变形的问题,凤竹公司可以另行主张该权利。
针对上述案件,凤竹公司仍将进一步积极采取各种法律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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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竹纺织总部服务电话:0595-8205 0055 / 内幕交易举报电话:0595-85656506 陈美珍 小姐(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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